| 关于第103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宜(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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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说明 |
| 关于第103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要求,现将第103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103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新规定 (一)103届广交会实行网上申请 自103届起,企业须通过广交会网络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外网平台的参展易捷通系统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提交各类展位申请、联营参展申请(因时间关系,103届品牌类和名优新特类展位申请仍按往届办法执行),同时,向相关交易团提交书面申请及评审资料。 请已向广州交易团递交书面申请资料的有关企业在2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请工作,逾期将自动视为放弃展位申请。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广交会网络管理与服务新系统功能说明》(附件1)。 (二)限定联营参展 从第103届起,限定一个企业在一个展区,如申请1个展位的,只能填报1个联营企业,如申请2个以上展位的,最多只能填报2个联营企业。企业须在申请参展同时申报联营企业,联营企业不得变更。请企业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二、展区布局调整 第103届全面使用琶洲展馆B区(即琶洲展馆二期工程);不再使用流花路展馆原13号馆,琶洲展馆A区(即琶洲展馆一期工程)原26号馆负一层展厅、22.0-25.0展场南路户外展棚及22.0、26.0展馆北侧户外展棚。各展区设置调整安排详见《第103届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附件2)。 第103届起,广交会展馆启用新的展馆标示系统:琶洲展馆A区编号由21-28号馆改为1-8号馆;琶洲展馆B区编号为9-13号馆;流花路展馆在原馆号前加L,即原1-14号馆改为L1-L14号馆。 三、103届广交会筹、撤展时间调整 鉴于第103届取消琶洲展馆A区的原22.0-25.0展场南路户外展棚,琶洲展馆A区第一期恢复第102届前的筹、撤展时间安排,即:筹展时间为4月10日-14日(12:00),撤展时间为4月20日(18:00)-21日。 琶洲展馆B区筹、撤展时间安排与A区基本相同。 四、103届广交会完善参展企业资质标准 为进一步优化广交会参展企业结构,提高参展质量,103届起修订完善了《103届广交会广交会参展企业资质标准》,主要增加以下标准:一是按照《103届广交会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公告办法》,禁止已列入商务部"黑名单"的企业参展;二是按照商务部与环保总局下属的《103届广交会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禁止被环保总局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参展;三是增加对参展展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详见附件3)。 由于适逢春节长假,申报时间紧迫,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申请,确保各项组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广交会网络管理与服务新系统功能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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